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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東方航空針對航班延誤提出具體賠付金額標准。記者從天津濱海國際機場調查了解到,目前東航在本市開通的所有客運航班均已執行該標准,由於東航方面的原因被延誤行程的旅客,可在10個工作日內,最高可獲得現金賠償1000元。
目前,東航在本市共開通了天津至上海、杭州、南京、深圳、三亞、赤峰等6條航線10餘個航班。根據東航的賠付金額標准,航班『延誤超過4小時』或航班『取消』,旅客可獲600元賠償;行李『延誤超過8小時』,旅客可獲1000元賠償。依此標准獲賠有一個前提,即旅客在購買東航航班的電子客票時,需花20元購買包括了航空意外險的『東航電子化航空旅行保障』。(記者於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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