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經理秘書黃小姐給我們每人發了一張A4紙,上面寫著:下個月要趕項目,請各位同事做好心理准備,每天自願加班到九點,另周六自願加班一天。我們交換了一下眼色,就達成了共識,還『自願加班』呢,誰願意啊?不去不就行了。
快下班時,黃小姐又宣布:『今天的「書面通知」你們看到了吧?現在還有個「口頭通知」,那就是不加班算早退,周六不來算曠工,三次後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