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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大小的塑料瓶,分不同顏色整齊地擺放在洋貨市場前,瓶上清晰地注明『香港益達公司』字樣,連包裝設計都幾乎一樣,還標有清晰的『益達』字樣。加之廣播中不停重復著『香港益達公司親情回饋』的話語,讓人誤以為是正牌益達所做的促銷活動。但記者仔細觀察發現,此類商品注明制造商為香港益達公司,而『益達』只是一款產品名;其次,此類商品在益達公司名稱下方的標志為『益漫』口香糖,卻口口聲聲說自己就是『益達』;再次,此類商品中間貼標為一張,中間空白印有油印生產日期,用手可刮掉。當記者質疑和正品益達不相同時,推銷人員則含糊其辭,說這是益達的新品推銷活動。
記者就此事諮詢了塘沽工商部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種和知名商品相似的山寨商品,打的就是侵犯其他商家利益的擦邊球,如果其廠家以及進貨渠道和代理都沒有問題,工商部門無權取締。但是在銷售中故意混淆概念則涉嫌不正當競爭。
隨後,記者又采訪了塘沽消費者協會。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顧客在購買此類商品時,如果對方明知顧客已經誤會,在詢問時還故意給出混淆解釋,將構成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的行為。顧客在購買之後如果發現並非正牌商品,有權要求商家退貨。(實習生龔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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