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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上午,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禁煙行動辦公室(簡稱『治理辦』)工作人員正在起草一份關於禁煙的文件。據該辦公室有關負責人透露,接下來,該辦公室將依據自查情況,對全區正科級以上乾部的禁煙行為再作『新規』:凡承諾戒煙的正科級乾部,如沒有戒煙,那就請『戒了煙,再上班!』『我們已將文件呈送區領導,只等領導簽字後,自查表就會下發到每個乾部手中。自查將於本周五結束。』——《華西都市報》
【強行限制不足取】
政府機關應當帶頭禁煙,乾部戒煙對機關形象和自己與他人的健康也都有益,那麼東坡區規定『戒了煙再上班』的出發點應當是不錯的;令人疑惑的是,這種規定該怎麼執行?正科級以上乾部都是機關領導,如果戒不了煙就不許上班,工作怎麼辦?
這種極端的做法,顯然是顧首不顧尾,不但於法無據,而且在考核乾部的標准上也是南轅北轍的。要求乾部養成好的習慣沒有錯,但如果事事都要一刀切地搞『一票否決』,或是重視起哪個問題,就把哪個問題放在高於一切的位置,這種思維方式不足取,也未必可行。
一個乾部是否合格,考核的基本標准是其是否勝任職務,也就是所謂的『德勤績效廉』。其他方面的表現不是不能成為考核內容的一部分,但是某些與主業關系不大或是不能證明其不勝任職務的內容,比如此前一些地方所熱衷的『孝敬父母』、『家庭和睦』、『鄰裡關系』等等,完全不必作為乾部評價與考核的硬指標,更不應『一票否決』。家庭是否和睦的原因很多,鄰裡關系問題也很復雜,這些東西固然有助於從某個側面了解一個人的品行,但很多時候未必能摸得准確,從制度層面上說也缺少邏輯支持。其實,考評乾部品行情況未必要如此勞神地捨近求遠,工作中的表現,比如服務群眾的態度、責任心、辦事效率;對群眾要求的公務事宜有無推諉、不作為,對上對下的熱情度是否一樣,有沒有『咆哮哥』之類的習慣,等等,比『家庭和睦』『鄰裡關系』方面要更直觀,更合乎考評邏輯。『戒了煙再上班』的規定也一樣,它既是強加給乾部的額外標准,也偏離了考評邏輯太遠——乾部戒不戒煙,與其是否稱職是兩回事;而只要他是稱職的,就沒有道理讓人家『停職戒煙』。
當然,煙還是要禁的,但要講合理合法且可行的辦法,比如設立禁煙區與吸煙區;制定一些規定督促人們逐步、限期戒掉,等等。總之不宜采取這種軟暴力的強制辦法,而應考慮一些合理又合法的手段。(作者:馬滌明)
【別辜負了良苦用心】
很多人認為抽煙乃是乾部的個人愛好,如此用紅頭文件進行強制性戒煙,而且還將戒煙與工作聯系起來,規定『未戒煙不得上班』,或許有過於乾涉私人空間和用不對等的關系進行某些強迫交易之嫌。事實上,這種質疑正是眉山市東坡區戒煙規定的紕漏之處。
但在我看來,任何規定都不可能達到所有人滿意。以『未戒煙不得上班』的戒煙規定為例,不管規定在執行中存在多大的爭議,但其諸多充滿善意的初衷以及在幫助煙民戒煙上的良苦用心卻是值得期待或是尊敬的。
首先,煙草對人身體的危害無須贅述,通過強制手段進行戒煙,沒准兒就能夠讓煙民在戒煙上來一次徹底的堅持。從這個角度說,這種強制戒煙對煙民本人、家人以及身邊人的身體健康是一種保障,是應該給予掌聲的。
其次是培養乾部的誠信。『未戒煙不得上班』的規定是針對那些承諾了戒煙卻沒戒的乾部。這也是一種考驗,堅持誠信還是滿足煙癮?如何選擇絕對是考驗一個乾部綜合素質的重要指標。
最後是有利於打擊腐敗。多年以前,給領導送兩條好煙,或許都會被看成是行賄。但隨著社會不斷發展,煙草之於反腐的地位似乎在邊緣化。更多官員根本不在乎幾條好煙,但必須清楚,任何事情都怕成堆,一旦送煙集中起來,也是非常可怕的。而強制性戒煙,至少可以減少領導對煙草的興趣,避免了一些常規性的小腐敗積少成多變成了大腐敗。
戒煙於人於己都是有利的,就像政府控制煙草廣告和對煙草課以重稅一樣,不管過程充滿多少爭議,但維護人們身體健康的良苦用心都是值得尊敬的。在這個大的宗旨下,『未戒煙不得上班』成為戒煙的輔助手段,我們應感到興奮而非喊冤。作者:傅萬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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