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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8月12日訊
過去,農民建房審批都要跑到城裡辦理,既不方便又要花時間。昨天,蘆浦鎮農民蔡金通告訴記者,今後農民如果符合條件要建房,不需要再跑到玉環城裡,可以在當地辦理。
為加快中心鎮建設和農村土地綜合整治農民住房改造,近日,玉環縣政府出臺《關於授權審批管理村民建房用地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在全省率先將村民建房用地審批權限下放。
從7月14日開始試行,楚門、沙門等中心鎮村民建房用地的審批管理,由縣政府委托中心鎮實施;中心鎮以外的鄉鎮(街道),僅對土地整治農房改造試點村的村民建房用地審批管理進行授權,由縣政府委托所在地鄉鎮(街道)實施。
今後,村民建房將按照『村民申請、國土所審查、鄉鎮(街道)審批、登記備案』這一新的程序進行審批。根據職責分工,授權的鄉鎮(街道)承擔審批、規劃銜接、保護耕地、土地執法監察等多項職責;縣國土資源局主要負責對村民建房用地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等;國土所則具體負責審查和公示村民建房用地等,並配合鄉鎮(街道)做好工作。
根據權責一致的原則,縣監察局牽頭負責對授權審批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凡是未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或無土地利用計劃擅自批准用地的,對『雙違』不及時制止、不組織查處或隱瞞不報、壓案不查造成嚴重後果等,將依照有關規定處理相應責任人員。
鄉鎮(街道)未認真履行村民建房用地審批管理職責,造成惡劣影響或其他嚴重後果的,收回審批授權。
據臺州商報徐志禮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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