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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8月12日訊
在嘉興南湖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日前首次召開的行政處罰公眾評審會上,區城管執法局請公眾評審團對城管近期處罰無照經營的案例進行評議裁量。
『公眾評審團的建議、意見,是行政處罰的重要參考依據,公眾評審團若有不同意見,城管執法部門將重新研究處罰決定,並在7個工作日內向評審團成員通報最終處罰結果。』區城管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說。
去年,根據南湖區紀委監察局關於『規范自由裁量權,打造執法品牌,優化發展環境』的要求,區環保局首創環保行政處罰公眾參與機制,邀請社會各界人士組成公眾評審團,參與環保行政處罰評審,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和好評。今年,為提高行政執法效能,增強行政執法透明度,南湖區紀委監察局會同區法制辦,召開了全區行政處罰公眾參與工作推進會,將公眾評審團制度推廣至各行政執法部門,特別是與民生密切相關的部門,如環保、城管、安監等單位,營造寬松和諧的執法環境,開創『陽光執法』新模式。
『實行公眾評審團制度,首先要保證公眾評審員評選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南湖區紀委監察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首先,我們向區各有關部門、各鎮(街道)和社會團體等單位發出邀請函進行組織推薦,同時,聯合本地新聞媒體面向社會公開招募。評選出的代表,還要在主要新聞媒體和部門網站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據了解,行政處罰案件公眾評審會,原則上每月召開1至2次。評審前一天,隨機抽取5位評審員,作為該次評審團成員。
『這樣的公眾評審會做法很好,不僅增加了執法的透明度,也讓我們普通市民能有機會了解並參與其中,讓公眾更充分地監督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公正行使職權。』首次參加公眾評審的某公司管理人員鄭劍告訴記者。
嘉興日報記者鄭煒君見習記者郭曉東通訊員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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