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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鄒雪通訊員苑強)中國公民在境外觸犯了我國刑法有關規定,仍需受到處罰。近日,寶坻警方就偵辦了一起中國公民在國外故意傷害他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史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史某系本市寶坻區人,受害人付某為河北省興隆縣人,二人均為某發展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員工。2008年,史某、付某因工作需要隨公司到非洲剛果(金)科盧維奇市工作。今年5月14日,史某、付某在工地因瑣事發生矛盾,並互相毆打起來。廝打中,史某用一把砍刀將付某左面部砍傷,但案發時由於在國外不便等原因,付某沒有報警。
今年7月初,公司撤回國內後,付某很快來到公安寶坻分局刑偵二大隊報案。經法醫鑒定,付某面部損傷程度已構成輕傷。根據我國《刑法》第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的規定,刑偵二大隊民警立即對史某進行了傳喚。經辦案民警審訊和調查走訪,獲取了充分證據,該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目前,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將史某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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