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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8月12日凌晨4點,『8.10』瓶窯入室搶劫殺人案犯罪嫌疑人許明一被餘杭警方押解回杭。
8月13日上午,餘杭區公安分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刑偵大隊副大隊長郎國鋒通報了案情——
8月9日晚,曹女士與兒子小鄭回家後洗澡打算睡覺,丈夫鄭某不在家。入室搶劫發生在11點,曹頭部受到重創,可能是昏迷了一段時間,次日凌晨0點30分左右,她掙紮著用手機打了第一個電話給她弟弟,弟弟起初沒聽到,後來回撥過去。曹告訴弟弟自己被打劫了,叫他快報警。0點37分,她打了第二個電話給在溫州的老公,說家裡被打劫了,趕緊報警。她老公鄭某立即撥打了110。0點42分,曹用盡最後力氣撥打了110報警,她已經說不清話了,反復講『我被打劫了,你們快來!』
民警和同時趕來的曹某親友,一起撬開防盜窗爬進去,母子倆倒在血泊中,營救者一時半會沒有門鑰匙就踢門出去了,這個撬和踢的破壞痕跡,是我們為了搶救而形成的,並非案發的痕跡,除此之外,現場門窗沒有侵入痕跡。7歲的小鄭因為頭部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死亡,曹的傷勢也很重,一直沒有擺脫生命危險,因為第二天很多媒體都報了這條新聞,我們怕凶手看到報紙後潛入餘杭第三人民醫院滅口,至今一直派民警駐守在重癥室外保護曹某。
我們推測這是熟人作案,就重點排查被害人的社會關系和周圍鄰捨,案發隔壁單元的402室住著一家四口三代人,民警去了好幾次都找不到其中的男主人許明一(男,33歲,安吉人)。他父親和老婆說,8月9日晚上許說去杭州上夜班就一直沒回來,我們去那家公路工程公司調查,發現根本就沒有叫許明一的員工。
『我乾刑警13年來從來沒看到這樣的事,聞所未聞,令人發指!許明一其實外面賭債欠了沒多少錢,也就一萬多元,關鍵是債主跑到他老婆工作單位討債去了,銀行還打電話到家裡催款,這讓他很沒有面子。他說進門後問曹借5000元,只是點頭之交而已,曹怎麼可能答應的?他就動手了,在廚房找到一把榔頭還有一把小刀,逼問出銀行卡密碼,又搶了100多元現金,向被害人頭部重擊。』
——餘杭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郎國鋒
『你寫的時候一定要寫清楚,許明一是怎麼一步一步走進被害人曹某家裡的,因為事發後有人在網上發帖說,許和曹有奸情,是通奸後殺人,這種說法純屬造謠!現在受害人兒子也沒了,小孩的媽媽曹某還在醫院搶救,這個尊嚴要幫他們挽回,要澄清的!』
——餘杭公安分局宣傳民警胡冰
許明一和受害人老公曾是同事,關系一般
失業後找工作不下四五十次,但高不成低不就
郎國鋒透露:『許明一在1995年前後進入彭埠的一家油料廠工作,和曹的老公鄭某曾是同事,關系一般,也就是點頭之交。許的兒子8歲,和鄭某、曹某的7歲兒子是在同一所學校讀書的。兩戶人家住的都是單位集資房。鄭現在已經是單位中層了。』
2002年許從油料廠離職,後來到一家路橋公司上班,2008年開始賭博,欠債,還為此丟了工作。
最近這一年多來,許去人纔市場找工作不下四五十次,但是他好吃懶做,高不成低不就的,所以始終沒有合適的工作。
許死要面子,對家裡人說自己在杭州一家公路工程公司上班了,工資很高。事實上他白天找不到工作就在外面到處晃蕩,上網吧。
郎國鋒說,其實許欠債不多,只有一萬多元,其中賭債約三四千,兩張銀行卡透支了七八千。『家裡人早就懷疑他了,這一年說說在杭州上班,也不見他拿什麼錢回家,而且老說天氣熱,白天單位放假,晚上纔開工,所以經常要上夜班。銀行曾經打電話到許家裡催還款,他父親和老婆接到了這個電話,有債主還討債討到他老婆單位,老婆再三質問,許很沒有面子。』
許明一用受害人的卡先後在臨安、黃山取款
監控中他頭罩黑塑料袋遮臉,外面再戴一頂迷彩帽
受害人家屬清點,沒少什麼大額財物,只有曹的一張銀行卡不見了。
8月10日晚10點,民警發現曹的銀行卡在臨安一臺ATM機取款18000元。調取ATM機監控,發現取款的是一名中年男人,頭上以一個黑色塑料袋遮臉,塑料袋外面又戴了一頂迷彩叢林帽。
郎國鋒強調一個細節:『他進銀行門的一瞬間,不經意地用手撥弄了下塑料袋,露出發形,是很短的短發,另外個子170厘米以上,體型很壯,和我們從外圍了解的許明一體貌特征比較接近。』
8月11日早晨5點40分,曹某的銀行卡在安徽黃山市一ATM機上再次取款19000元。經監控資料比對,取款者與此前在臨安的取款者為同一人。
民警前往黃山長途車站,監控資料顯示,許明一於當天早上6點多進入長途車站,買了一張早上6時40分發車前往安徽合肥的大巴車票,預計將於當日11點許抵達合肥市汽車東站。
餘杭警方組織人員趕往合肥,合肥警方對許乘坐的大巴進行尾隨跟蹤,當天11點10分,大巴車進入車站,突然該車上一中年男子用車內安全錘砸破車窗玻璃,企圖跳車逃跑,被民警控制,他就是許明一。合肥警方從他身上搜出3萬元現金。
晚上騙家裡人說去上夜班
出門晃蕩了一晚上想搶個包未果
回家路上看到受害人家燈還亮著就上去敲門
8月9日晚上8點30分,許明一對老婆說要去上夜班。當晚下雨,老婆孩子原本打算送他到車站,後來有事就沒陪他。
許明一出門後,想到債主又要催款了,就想到搶劫。他說原打算路上碰到合適的對象,搶個包什麼的。他四處晃蕩尋找目標,但是一直未果。
夜深,他走回家,看到受害人家的燈還亮著,就去敲門了。他曉得鄭這幾天出差,但也不十分確定男主人到底在不在家,就決定:『如果敲開門,她老公在,我就找個借口說幾句馬上離開;如果男的不在,就借錢;如果她肯借的,我拿了錢就走;如果她不肯借,就搶。』
一開始,因為老公不在家,曹某不肯開門,許明一再三督促著說『有急事要商量』,騙她開門實施搶劫。除了那張銀行卡,許明一還從曹錢包裡搶走100多元錢。
作案後,他步行逃離現場,在路上發現許多警車趕去案發地,就在一座橋下躲了一夜,天亮後,他沿苕溪一路走到老餘杭鎮(這段路開車需要40分鍾左右),走得鞋子全濕了。
在鎮上,他用搶來的100多元錢買了衣服和褲子換上,然後逃到臨安,在ATM機取錢後買了雙新鞋。(通訊員胡冰聯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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