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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相關部門含糊其辭誰來監管竟成謎團
第一次買房,卻要簽訂兩個購房合同,要辦兩個房產證,分別到兩家銀行貸款纔能享受到國家對於居民購買第一套房的貸款優惠,這樣的『新鮮事』正在福建省福州市頻頻上演。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如此『新鮮』做法的背後隱藏的是為規避國家調控政策而精心策劃的樓市『鬧劇』。
然而,更令人費解的是,面對這樣的怪事,當地有關部門的表示則是『不關我的事』或者直接『退避三捨』。
政策背後『子母房』 兩套房『捆綁銷售』今年5月,家住福州市的張先生在福州泰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定購了『泰禾紅峪』樓盤一套共計135平方米的房產,並支付了首付款5萬元。但是,在張先生出示的訂購協議書上,《法制日報》記者發現,所謂的135平方米實際上是由兩套相鄰的單元房組成的,同時協議書上明確注明這兩套相鄰的住房『必須同時定購,兩套不可拆分購買』。
張先生告訴記者,這種套型的房子就是在坊間『大名鼎鼎』的『子母房』(或稱『雙拼房』)。
『更麻煩的是,我們現在要辦兩個房產證,要去兩家銀行辦貸款。』張先生向記者大倒苦水。
隨後,《法制日報》記者以購房者的身份致電『泰禾紅峪』售樓處,售樓人員表示,這種『子母房』實質上和正常的大戶型房屋一樣,一套房簽兩個購房合同辦兩個房產證只是技術上的處理,絕不會影響房屋品質,『所有合並銷售的兩套小房子在建設時就都只有一個入戶門,一個廚房,一個客廳,建築面積在110平方米至150平方米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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