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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兩名火車司機受單位指派提新車頭回津,卻乘機偷賣柴油5000昇。
2008年7月18日,火車司機李某和史某接到單位命令,到常州某機車廠提取火車頭。2008年8月1日早上,李某和史某駕車到達天津南倉站停靠休息,等待編組。這時,一男子過來詢問二人是否賣機車上的柴油。李某和史某答應賣油。當天下午,該男子帶人共抽出25桶柴油,價值30200元。最後,李某、史某獲得18000元。
天津鐵路運輸法院審理認為,二人利用提車之便,竊取機車上的柴油,構成職務侵佔罪,遂判處二人有期徒刑1年4個月,緩刑2年。 (記者陳遇冬通訊員褚寧姚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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