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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據正義網報道,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小黑河地區人民檢察院獲悉,因對去年發生的呼和浩特第二監獄『10.17』越獄案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日前,呼和浩特第二監獄原監獄長張和平被檢察機關以涉嫌玩忽職守罪提起公訴。
2009年10月17日,呼和浩特第二監獄發生四名重刑犯綁架並殺害民警後集體脫逃,在脫逃後又實施多起嚴重暴力犯罪的重大刑事案件,震驚世人。案發後,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的派出監所檢察院——小黑河地區檢察院立即派人員趕赴案發現場,在對偵查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同時,對此次重大監管安全事故中可能存在的瀆職犯罪行為和相關嫌疑人員展開調查,隨後對原監獄長張和平等多名監管乾警立案偵查。檢察機關經過半年多查證,張和平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其監獄長職責,對監獄諸多監管安全隱患和監管漏洞存在重大失職行為,最終導致『10.17』案件的發生,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及惡劣社會影響,張和平已涉嫌構成玩忽職守罪且情節特別嚴重。
與張和平同時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還有對『10.17』案件的發生負有直接或間接責任的其他4名監管人員,他們分別涉嫌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和玩忽職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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