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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晚,一名女子在網上發帖反映惠民醫院院長王春生活作風和經濟問題,詰問王春何時兌現保證。18日,揚州市衛生局新聞發言人稱,王春確有生活作風問題。2008年3月,已調離原工作崗位,並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及行政降級處理,但暫未發現有經濟問題。
揚州市衛生局新聞發言人認為,我們一方面要加大對王春教育和監督力度;另一方面社會輿論監督應朝著有利於其改正錯誤的方向引導。
據該局新聞發言人介紹,王春原任市衛生局下屬紅十字中心血站站長。2007年10月,該單位一女職工多次到局紀委、監察室反映王春與她有男女關系,並有經濟問題。局紀委專門組織對王春與該女子的生活作風問題立案核查,對中心血站進行了財務審計。核查結果王春與該女職工有不正當男女關系的問題屬實,未發現經濟問題。
事發後,王春積極配合調查,認錯態度較好,承認了錯誤事實,作了檢討,並表示與該女職工斷絕往來。局紀委經向揚州市紀委匯報後,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五十條的規定,2008年3月,衛生局決定給予王春黨內警告處分,並給予行政降級處理,調離原工作崗位,到揚州惠民醫院任副院長。同時,局紀委對王春進行了教育。
王春到惠民醫院後工作認真,得到大家的認同。2010年,惠民醫院作為揚州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向全市公開招聘院長,王春經考試、組織考察、黨委集體研究,並在醫院和衛生局網站上公示等程序,今年7月被衛生局聘任為惠民醫院院長。
同時,該局新聞發言人向記者證實,發帖女子最近曾幾次到市衛生局反映王春生活作風問題,市衛生局也作了調查,並未查實,該女職工也未能提供王春受處理後再犯生活作風錯誤的新證據。
對這次網絡帖文反映的情況,揚州市衛生局明確表示將做進一步調查,如發現王春在組織對其處理後又有新的問題,將依照有關規定作出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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