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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下午3時許,昆明市滇池路某城中村回遷改造項目辦公點,幾名市民在門口不停張望,時不時進來轉悠兩圈。終於,其中一人忍不住問工作人員:『你們這裡是不是在賣房子?』並表示自己已繳納1.6萬元定金,來到施工現場,卻找不到自己買下的房子。隨行幾人有著同樣遭遇。
工作人員經了解得知,幾人均是通過某中介公司簽訂的協議,然而事實上,該房地產開發公司並未與任何中介公司有合作關系。於是,工作人員和銷售經理一起,跟隨幾人來到昆都某中介公司。為確定事情真偽,工作人員故意偽裝成購房者,稱想買2套該地產公司的房子。果然,對方連連表示,還有房源。工作人員立即打電話報警,並將中介人員帶到五華分局經偵大隊。
經詢問,中介公司表示,該房地產公司的共30套房源,均為男子程某提供。他不僅有樓盤戶型圖、平面圖,還有《房源預留確認書》及公章等材料。據了解,從今年4月下旬至5月6日期間,中介公司已銷售出25套房給23名受害者,收取定金及預付款共93.4萬元,並將其中25萬元交給了程某。
當晚,警方將程某抓獲。
私刻公章上網下載房源資料程某的真實身份,是關上某夜總會裡的酒水推銷員。但在所有人面前,他謊稱自己在西山區拆遷辦上班。
自從昆明市城中村大片拆遷,他聽周邊不少人提及回遷房的事情。於是,他上網做了解,打算冒充一家房地產公司行騙。程某說,最開始本想冒充俊發地產,考慮到對方名氣太大,選擇放棄。之後,覺得二環片區房價很可觀,於是最終選擇了滇池路這家房地產公司。
隨後,程某私刻公章,偽造《房源預留確認書》及收款收據,並從網上下載戶型圖和平面圖並打印出來。經朋友介紹,程某認識了中介公司一工作人員。程某表示,自己與該房地產公司老總很熟,從中拿出30套房源,面積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不等,以每平米比市場價低近2000元的內部價銷售。同時,與政府部門部分上層領導關系也不錯。於是,程某提供房源,中介公司負責銷售。
據了解,購買此房的除昆明人,也有不少來自州市的。交1萬元定金,只給收據;交付預付款,可獲得《房源預留確認書》,根據面積,預付款從5萬元至9萬元不等。
騙錢是為了『賺錢』結婚在這場騙局裡,程某一直給該中介公司自己頗有實力及人氣的假象。為博得中介公司信任,程某虛擬出一個『劉琳』的名字,稱其為房地產公司老總的女朋友,私刻假章後,協議及收據均由『劉琳』簽署。事發後民警調查發現,該房地產公司老總根本不認識程某,更沒有劉姓女朋友。
事實上,幫忙簽假名的女子李某,是程某的朋友。程某一直對其表示,自己在拆遷辦上班,有協議需要某同事簽字,但該同事恰好出差,需要李某幫忙。怕節外生枝,程某和中介公司只是口頭委托,無辦理正式委托手續。程某說,騙錢,是為了『賺錢』結婚。
目前,93.4萬元已全部追回並發還給受害者。
警方提醒:在認購城中村回遷房前,一定要核實清楚售房方的身份;在簽訂認購合同之前,應實地查看對方所說的房產是否存在;在交付定金前,應先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核實房地產開發公司是否有正當的開發經營許可證和預售房屋許可證等相關憑證;在正式交付定金時要簽訂合同並索要有效的付款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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