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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忙於婚房裝修的王先生在塘沽某商城選中了一款某品牌的地板,並當即付了全款9480元。7月9日送貨安裝時,細心的王先生發現地板並非之前訂購的品牌。帶著疑問,王先生詢問了廠家送貨人員,得到的答復是『送來的地板是當初訂購品牌的系列產品之一』,但王先生之前從未聽銷售人員介紹過該品牌還有系列產品。此時,王先生覺得被騙了。
王先生找到商城的管理部門。商城售後部門負責人調查得知,送到王先生家中的地板與他訂購的品牌沒有任何聯系,也並非『系列』之一。商城負責人立即找到了經銷商,但經銷商拒不承認有意欺騙消費者。
商城售後部門負責人帶著王先生到塘沽消協投訴。日前,消協與商城研究決定,起用先前聯合推出的先行賠付保障措施,由商城先行賠付消費者損失,然後再向經銷商追償,讓『先行賠付』措施真正成為了一把維權利劍。(時報記者杜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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