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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幾年越來越多的文學評獎,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廣東省中山市委宣傳部部長丘樹宏近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現在的文學評獎,越來越成為文學圈內,甚至更小的『圈子』內的事情,甚至有成為小小圈子的『盛宴』的趨勢。
時下的『文學評獎』,確實有惡俗化的趨勢,有的甚至已經到了讓人惡心的地步。
這些年,出於大致相同的一個目的,各種各樣的文學的與非文學的組織,都在忙於評獎。於是,我們便不難看到,一些作家的自我介紹當中,琳琅滿目的獎項讓你看得眼花繚亂,甚至獲獎證書比作品還多(遺憾的是那些『大作』你可能不但沒讀過甚至連聽都沒聽過)。更有某些別有用心之徒,在北京隨便租個柴火間,刻個『全國性』的印章,然後頻頻面向全國隆重舉行某某征文活動——對於應征稿件,只要按標准付費,便可獲得相應等級的『大獎』。結果,一些連文章都沒發表過的作者,也意外地成了『全國大獎獲得者』,一時信心指數猛增,還真把自己當成著名作家了。
這樣的『評獎』,怎一個『亂』字了得,『杯具』啊!
列位可能要說啦,這些雜牌獎不算數,豈可因此連累、污蔑咱們正規文學組織評出來的大獎。好,那就看看正規組織的評獎吧。
『正規組織』,也就是各級文聯、作協、文學出版單位等。我們知道,全國作協和多數省級作協都有常設獎項,相對而言,這些獎項有較高的權威性,獲獎者也更容易產生成就感。
然而,丘樹宏所說的『圈子』化問題,恰恰在這些獎項中也有所表現。丘樹宏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近幾年所評出來的作品,有相當一部分充其量也就印了兩三千冊,許多作品都沒有在報刊上公開發表過,在社會上也毫無影響。』其實,說到獲獎作品的印數,丘樹宏先生的估計還樂觀了些——很多『獲獎作品』恐怕連『兩三千冊』也沒有呢。據我了解,某些地方性的獲獎圖書,相當一部分是作者自費出版的,而這種自費出版物,印數一般為千冊左右,『影響』當然沒辦法大起來了。
更有甚者,一些獲獎作品連合法出版物都不是,他們是作者隨便找個地下印刷廠,套用他人書號制作的非法出版物。我就從某省的一項大獎裡多次發現這種出版物,當時就不禁嘀咕:尊敬的德高望重的纔華橫溢的評委們,怎麼連圖書的『身份』也分辨不出?或者根本不想分辨?還好,前兩年,從媒體看到山東省在評『泰山文學獎』時,終於發現假書號問題,開始對書號身份較真了。可這似乎還沒成為共識,有些作家便表示對此不理解,認為書號不應該影響評獎。他們也不想一下,這種假書號的東西,無非自娛自樂而已,在市場上根本看不到,哪來的他們所想象的『巨大影響』,又憑什麼獲獎欺騙群眾?
如此評獎,除了評出若乾虛名,還有什麼意義?我常常認為,『叫好不叫座的作品』未必真好。而要評出叫好又叫座的作品,則必須引進市場評價標准。也就是說,除了評委認可,還要看看市場,聽聽讀者們的意見。如果一本圖書連基本的銷量都談不上,能優秀到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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