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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法院針對商事案件調解不高的現狀,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在提高商事案件調解成功率上下功夫,取得明顯成效。今年上半年,該院商事案件調解率為62.3%,同比提高31%。主要做法:
一是強化和諧司法理念。把『和諧司法』理念貫徹於案件審理的全過程,認真貫徹『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用新時期民事調解必須遵循的『案結事了』、『勝敗皆服』、『定紛止爭』三個目標統領乾警思想,在合情、合理、合法的范圍內尋找共同點,平衡利益關系,努力實現司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雙贏。
二是強化對乾警業務培訓。把民事調解作為乾警的業務培訓的一項重要內容,既學理論,又重實踐。定期召開商事案件調解經驗交流會,傳授調解的經驗和技巧,不斷提高法官運用和諧方式解決矛盾糾紛的能力。
三是強化法官執法形象。抓好法官形象建設,注重上門調解,通過法官公正、公平、誠心、耐心、紮實的工作作風和敬業精神,樹立良好的法官形象,提高法官在調解中的親和力,拉近與當事人之間的距離,為當事人自主協商創造寬松的氛圍,提高調解成功率。
四是強化外力促調。針對不同案件的特點,因案而異,充分借助外力,時邀請機關單位領導、人民陪審員、村乾部、律師等社會各界人士參與案件調解工作,借助他們的影響力改變當事人態度,以促成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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