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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經濟參考報》報道,根據中國汽車流通協會2009年12月份的一份報告,隨著我國汽車保有量急劇增加,每年達到報廢年限的車輛早已超過200萬輛,然而只有50多萬輛按照正常程序進入報廢汽車回收中心,剩下的則繼續在馬路上行駛。
看到這組數據,心裡著實揪了一下,假如該數據屬實的話,那就意味著目前我國每年有四分之三本應報廢的汽車還在發揮『餘熱』;意味著『有車一族』在馬路上馳騁之餘,還得冒著與報廢車『擦肩而過』的風險;意味著行人以後不但要提防酒駕,提防飆車,還得要提防著報廢車了,因為如您所知,報廢車上路,就像是一顆『不定時炸彈』,時刻威脅著駕駛員與行人的生命安全……
由於我國的《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對不同車型的使用年限都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僅以家用轎車為例,其報廢期限是15年,到達報廢期限後,經過車輛檢驗部門檢驗合格的,仍舊可以使用,但是必須增加檢驗次數,一個檢驗周期內連續三次檢驗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許再上路行駛(出租車等營運車輛不在此列)。
按說有如此嚴格的規定,不應該出現這麼多『漏網之魚』,可到底是何原因,讓交通事故的罪魁禍首之一——報廢車能夠逃避報廢、在馬路上高危行駛呢?恐怕逃不開以下三方面理由:
首先,部分車主受利益驅動,想要在本應報廢的車上榨取更大『剩餘價值』——或者繼續自己開,或者當二手車、廢鐵賣掉,因為無論上述哪種方式,都比報廢『佔便宜』——雖然根據《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報廢汽車的收購價格應按照金屬含量折算,參照廢舊金屬市場價格計價,但是按照一位長春的報廢汽車回收中心工作人員的說法:當前大多數地區的廢鐵價格每噸都在2000元以上,但回收報廢汽車的價格卻低得可憐。一輛家庭轎車的重量在1噸多一些,在當地報廢汽車的交易價格為每噸350元。
其次,一批消『廢』者也為報廢車提供了豐沃的土壤。有部分低收入人群想圓『買車夢』的、有司機圖報廢車零部件便宜的,俗話說有需要就有市場,這些消『廢』者的需要,催生了一個見不得光的『市場』。
再次,回收企業也難辭其咎。一直以來,汽車報廢回收僅定位在物資回收上,因此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存在規模小、技術差、拆解水平低等問題。另外,目前我國僅有400多家汽車報廢拆解企業,『太費勁』也是人們報廢舊車積極性不高的原因之一。而恰恰就是這個回收終端『工作不力』,拖了報廢汽車回收行業的『後腿兒』。
在不斷增多的報廢車與『汽車垃圾』中,上路者影響交通安全,入『汽車墳場』者影響環保與資源的合理利用。那麼,對付如此頑癥只有靠下猛藥了:一方面需頒布科學有效的指導規范,嚴防制度漏洞;另一方面為了讓該規范得到有效執行,需要發動社會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協作配合,綜合治理,唯其如此,纔能改變以往回收市場管理混亂的局面。
同時也奉勸一下那些利益至上者,交易報廢車不但『罪加一等』,而且出了問題還不受任何法律保護,孰重孰輕,還是請您自己權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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