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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青島8月20日電(記者徐冰張旭東)山東省青島市交警、法院和司法局共同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聯動調解機制,形成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位一體』的體系,使交通事故造成的矛盾糾紛得到有效化解。
青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南區大隊事故科科長劉濤介紹,原來交警部門按規定對雙方當事人調解一次,如雙方達不成協議,受害人只有向法院起訴,而多數當事人不去打官司,擔心打官司太麻煩,導致矛盾糾紛難以化解,由此產生的信訪案件也逐年增多。
據了解,這種聯動調解機制就是依托原有的『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利用政府的局域網絡,將交警辦案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資料傳輸給法院,經法院審核後,對符合條件的快速確認,實現了法院《民事調解書》和《民事立案通知書》等法律文書的網上傳輸及訴前財產保全,在交警一個部門就可以辦完以前需要當事人往返法院等多個部門纔能辦完的繁瑣手續。
據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長仲濤介紹,經聯合調解模式處理的案件中,受害方可以提出訴前保全申請,及時查封和扣押肇事車輛;民事調解書生效後,受害方權益的實現得到有效保障,司法資源也得到節省。另外,交警部門在辦案中將逐步完善邀請相關保險公司全程參與調解的做法,方便事故當事人直接申請保險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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