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為替他人追討工程欠款,三男子將被害人挾持到一日租房內拘禁了40餘個小時,直到公安機關趕到現場進行解救。河西區法院審理此案後,日前分別以非法拘禁罪對三名男子判處刑罰。
2009年8月12日,本市無業男子秘某受陳某(在逃)委托,向被害人徐某追討工程欠款,並書面約定以所追回款項的22%作為勞務費用。同年10月27日9時許,秘某糾集無業男子劉某,劉某又糾集無業男子陳某某趕到河西區柳林橋附近時,陳某帶被害人徐某趕至此處,秘某遂與劉某、陳某某一同挾持徐某到河西區一日租房內。其間,秘某、劉某逼迫徐某與親友聯系借錢償還欠款,陳某某在夜間對徐某進行看管,直至當月29日凌晨2時許,公安機關接報後將被拘禁長達40餘個小時的徐某解救,並當場將陳某某抓獲。後陳某某協助公安機關將秘某、劉某抓獲,經進一步偵查成案。
法院經審理,以非法拘禁罪判處被告人秘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判處被告人劉某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判處被告人陳某某拘役5個月,緩刑5個月。(記者孫啟明通訊員徐德利)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