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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書記處成立之初,鄧小平提出:『我希望,從重新建立書記處開始,中央和國務院要帶頭搞集體辦公制度,不要再光畫圈圈了』,陳雲也說書記處要采取辦公會議的方式,都指明了中央領導機關工作方式制度化的方向。十三大報告更具體地勾畫了中央領導機關工作方式制度化建設的初步構想:建立中央政治局常委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會定期報告工作的制度,建立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會、中央書記處的工作規則和生活會制度。隨後召開的中央政治局全體會議制訂了《十三屆中央政治局工作規則(試行)》、《十三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工作規則(試行)》、《十三屆中央書記處工作規則(試行)》,大大推進了中央權力運作的規范。十六屆三中全會上,總書記胡錦濤同志首次代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報告工作,對理順中央權力關系有著積極意義。
民主決策和集體領導還意味著中央的領導機關與領導方式要透明化。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會和中央書記處對絕大多數黨員和群眾而言,還是頗具『神秘』色彩的機構。大部分群眾關注的不是作為領導機關的政治局常委會和書記處,而是作為級別象征的常委、書記身份。透明化要求黨的最高領導機關的權力運作方式與決策過程向全黨坦誠公開,受全黨監督,不能把中央領導機關開成少數幾個人的閉門會。黨的重大決策如何形成的,重大事項是如何制定的,重要人事任命如何決定的,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有必要向全黨說明,不能僅僅靠文件傳達。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會與中央書記處的權力是全黨賦予的,因此它們的召集程序、主持方式、議事規則、決策方法、運行過程應當由全黨制定、審議,並向全黨交代。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推進黨務公開,增強黨組織工作的透明度』,十七大報告提出『黨務公開』和『增強決策透明度』,中央領導機關的公開與透明理應成為最重要的改革對象。
總之,改革開放以來黨的歷次代表大會所總結的政治體制改革經驗證明,用民主化來保證集體領導,用制度化來規范權力運作,又以透明化來加強權力監督,是改革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會和中央書記處的重要方向。實現中央領導機關的民主化、制度化與透明化,要對中央的決策機制有細致而全面的把握,特別要針對問題處和關節點進行制度構造,要將嚴格權力關系,規范工作程序,確保權力運作可監督、可控制,防止個人專斷作為重點,真正實現集體領導、民主決策的改革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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