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天(2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規定了惡意欠薪為犯罪。
草案規定,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