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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廣西桂林市七星區黨政辦女接待員白某通過涂改發票金額和冒充領導簽名等方式,貪污詐騙1235萬元,被桂林市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此案引發熱議。有網友認為,財務會計人員不可能前後3年都沒發現報賬單上的瑕疵,他們是怕得罪領導而不敢提出質疑。
白某2003年起擔任桂林市七星區黨政辦報賬員,2008年2月起擔任七星區黨政辦接待員。經查實,在2006年9月28日至2008年9月27日期間,白某冒充上級領導的簽名、涂改票據,騙取現金支票。
據了解,桂林市七星區會計核算中心對城區區直機關各部門、單位預算內和預算外資金等財務收支采取『集中管理、統一開戶、分戶核算』。納入中心核算的部門、單位取消會計崗位,只保留一名報賬員到會計核算中心報賬。在這個流程中,報多報少,幾乎完全取決於報賬員的操作。只要有領導簽字,就可以從財政局領到錢,因此,白某纔能通過冒充領導簽名輕而易舉地虛假報賬。
檢察機關辦案調查時發現,曾有會計人員對白某的報賬行為起過疑心,但因有『領導簽字』,就這樣一筆一筆給她報了。據會計業內人士分析,報賬有幾個人簽字,再由會計審核,程序上看似沒有問題。但是,政府機關的開支缺乏監督,預算和審計都是內部的。內部審計很難起到監督作用,應該進一步改革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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