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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試圖阻止記者拍照 |
神秘黑衣男子進入第六法庭。 |
訴訟材料顯示,2006年12月至2008年4月,羅龍擔任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監督三室主任期間,負責中央電視臺新址園區文化中心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羅龍於去年8月被刑事拘留,並已於去年10月被朝陽檢察院取保候審。他也成為央視大火案第二批被告人中惟一被取保候審的被告人。
上午9點,貌似羅龍本人和家屬的兩男兩女出現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西門當事人入口處,其中三人以家屬身份排隊換領了第6法庭的旁聽證。另一名身材高大、上穿深色T恤、下穿米色長褲的男子在當事人入口處等候。而今天羅龍就是被安排在第6法庭受審。
後四人進入法院,由於時間尚早,為避開已在第6法庭門口守候的攝影記者,4人站在院內聊了會兒天。9點30分左右,兩名身穿制服的公訴人已在法庭落座,那名身材高大的中年男子在和同行三人步入法庭的過程中,遭到攝影記者一通搶拍。家屬很抗拒,其中一名女子一邊用手遮擋照相機的鏡頭,一邊用力去關法庭的大門,試圖將記者阻擋在門外,嘴裡還不停地說著:『拍什麼拍!』
十分鍾後,審判長走出門外告訴記者,由於一名合議庭成員患病在打點滴,所以庭審臨時取消。
公訴材料顯示,早在2007年6月,北京市質量監督局就已通報了該工程進場的擠塑聚苯乙烯保溫板為不合格產品。但羅龍在對上述不合格產品進行查處的過程中,卻未對該工程建築是否使用過擠塑聚苯乙烯保溫板等問題進行核實,也未能對已使用材料提出抽查檢測的意見和建議,因而未能及時糾正並阻止該工程使用不合格的擠塑聚苯乙烯保溫板,致使價值人民幣100餘萬元的不合格保溫板仍被用於該工程的幕牆施工。
去年2月9日央視配樓失火後,燃燒主要集中在配樓的保溫層。據記者了解,達標保溫板過火後會變形,不會充分燃燒,但由於該工程大量使用了阻燃性能未達到要求的保溫板,導致燃燒范圍迅速擴大,給之後的控制、救援、撲救帶來了更大的困難。大火迅速從樓頂蔓延到整個大樓,成為新中國成立以來建築物燃燒速度最快的一例。
公訴機關認為,羅龍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無視國家法律,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應當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了解,在央視大火案發生後,檢方對5名涉嫌瀆職的北京市建委、質監局乾部立案偵查,並最終只對其中的羅龍提起了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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