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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23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繼續審議預備役軍官法修正案草案、人民調解法草案、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草案,首次審議代表法修正案草案、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草案、水土保持法修訂草案等。
吳邦國委員長主持會議。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胡彥林作的關於預備役軍官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草案已經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初審。提交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草案二審稿,對保障預備役軍官享有與其履行職責相應的地位、榮譽以及合法權益,建立健全預備役軍官工作軍地聯席會議制度,預備役軍官登記以及培訓等作了規定。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重庵作的關於人民調解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對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提交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草案二審稿,進一步完善了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保障、人民調解委員會人員組成、人民調解員可采取多種方式調解民間糾紛等規定。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作為民法草案的一編,已經2002年12月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初次審議。民法草案由於涉及面廣,內容復雜,一並研究修改歷時較長,全國人大常委會采取分編審議的方式,其中的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已經審議通過。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今年立法工作計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在民法草案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編的基礎上形成了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草案。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胡康生就草案作了說明,就最密切聯系原則、當事人選擇適用的法律、物權的法律適用、合同的法律適用、知識產權的法律適用、本法與其他法律的關系等草案主要問題作了報告。
代表法是規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的重要法律。代表法自1992年頒布施行以來,對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職責,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起到了重要作用,總體上是適應代表履職和代表工作需要的。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和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發展,代表的構成、素質以及履職的環境等都發生了很大變化,代表履職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需要及時予以規范和明確。受委員長會議委托,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李適時向會議作了關於代表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草案進一步明確了代表的權利和義務,進一步細化了代表的履職規范,進一步加強了對代表履職的保障,進一步強化了對代表的監督。
刑法於1997年全面修訂後,又根據懲治犯罪的需要,先後通過了一個決定和七個刑法修正案,對刑法作出修改、補充。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又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需要對刑法的有關規定作出修改。從2009年下半年開始,法制工作委員會對相關問題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反復與有關方面進行研究,多次聽取代表和專家學者意見,在充分論證並取得基本共識基礎上,形成了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受委員長會議委托,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李適時向會議作了關於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說明。草案調整了刑罰結構,適當減少了死刑罪名;完善了懲處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的法律規定;完善了從寬處理的法律制度,規范了非監禁刑的適用;加強了對民生的保護,增加了一些新的犯罪規定,加大懲處力度。
近年來,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日益受到現代生活方式的衝擊,一些依靠口傳身授予以傳承的文化遺產不斷消失,許多傳統技藝面臨人亡藝絕的危險,大量具有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的珍貴實物遭到毀棄,亟須通過立法明確有關制度,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受國務院委托,文化部部長蔡武作了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草案的說明,匯報了立法的總體思路、本法的調整對象、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傳播等內容。
1991年審議通過的水土保持法,對於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和人們對生態環境要求的不斷提高,水土保持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的問題,需要通過修改現行水土保持法加以解決。受國務院的委托,水利部副部長周英就水土保持法修訂草案向會議作了說明,匯報了水土保持規劃、水土流失預防、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監測和監督等草案主要內容。
會議審議了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報請批准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報請備案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修正案草案。
會議聽取了外交部副部長崔天凱受國務院委托所作的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議案的說明。
吳邦國委員長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提出,要以增強監督實效為核心,進一步完善監督工作方式方法,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圍繞編制『十二五』規劃綱要開展專題調研工作。從3月中旬到7月下旬,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和常委會辦公廳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形成了8個方面14個重大課題的15個專題調研報告,為科學編制『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了許多重要意見和建議。受委員長會議委托,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王萬賓向會議作了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於圍繞編制『十二五』規劃綱要開展專題調研工作情況的報告。圍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編制進行專題調研,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史上是第一次,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完善監督工作方式、提高監督工作水平、增強監督工作實效的又一次有益嘗試。
會議還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黃鎮東作的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審議了有關任免案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路甬祥、烏雲其木格、韓啟德、華建敏、陳至立、周鐵農、李建國、司馬義·鐵力瓦爾地、蔣樹聲、陳昌智、嚴雋琪、桑國衛出席會議。國務院副總理王岐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等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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