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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8月24日電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中縣20歲男子陳仁傑車禍,緊急送醫手術後,轉入加護房,醫師疑未積極追蹤腦壓變化,直到他陷入昏迷還有血塊未清,導致陳姓男子成為植物人,臺中地院認為醫院及醫師有過失,判賠2600多萬元(新臺幣,下同)。
據報道,陳仁傑的父親說,這是遲來的正義,五年來,為照顧已成植物人的獨子,家人倍受煎熬,家中工廠被迫歇業,迄今至少已花500萬元,往後日子還很長,這筆賠償金能不能讓兒子以後無懮?『想到我就失眠!』『我只期待他比我早走。』
被重判賠償的童綜合醫院表示會提出上訴。陳當天顱內嚴重出血,早已傷害視神經,術後醫師持續做降腦壓治療,院方對於判決結果感到遺憾,將上訴。
陳仁傑五年前剛自高職畢業就發生車禍,送童綜合醫院,院方以電腦斷層檢查後,確認陳顱內出血,由醫師李明鍾手術清除硬腦膜外血腫,轉至加護病房觀察,由呂姓、李姓值班醫師照顧。
隔晚陳仁傑發燒陷入昏迷,家屬焦急轉院,發現他腦內持續出血,雖緊急清除血塊,但腦細胞已壞死,至陳癱瘓及雙眼失明,目前安置護理之家長期照護,除大小便失禁,還要靠鼻胃管喂食。
法官認為,醫師術後未替陳置入腦壓監測器,監控陳昏迷指數變化,且特殊護理記錄單記載瞳孔放大,明知病情惡化卻未處置,認定醫院及醫師有過失,判賠26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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