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法制日報報道廣西桂林市某區黨政辦公室臨時聘用人員白某,2006年9月至2008年9月,在擔任辦公室報賬員、接待員期間,通過模仿領導簽名、涂改報賬憑證等手段,從該區會計核算中心以『政府公務費』名義虛假報賬1235萬元巨款,收入自己囊中,創造了近幾年桂林貪污詐騙第一案。
我們對這個人的手段和貪污數額感到了震驚,其實更該對領導簽字的『政府公務費』的巨大漏洞感到震驚!領導手裡的那支筆,通行無阻。只要有了『領導簽字』,什麼審核、什麼監督都幾乎形同虛設。否則,也不可能出現僅靠模仿簽字就能貪騙千萬巨款的事了。
進而又想,一支假的『簽字筆』都可以如此風光,那麼真的『簽字筆』又簽走了多少基本不受監督的『政府公務費』呢?而領導們在這樣的隨手一簽就管用的環境下,依靠自己的道德水平,能否控制得住自己手裡的這支筆,確實值得公眾懷疑。
(韓風摘發點評)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