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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一些負面事件,因為挑戰著公共價值、威脅到社會生活,都能引發公眾強烈的情緒波動。
比如近期,河南高分考生因工作人員忘記投檔而『被落榜』,『三最』女貪官妄圖用600萬『買自由』,『挾屍要價』因照片獲獎再次引來激烈爭議……無論是權力的驕橫還是道德的滑坡,從傳統媒體到虛擬網絡,從公共討論到私人交流,各種意氣用事、快意恩仇的指責、謾罵,每有所聞。小到某人、某事,大到人性、社會,說起來都肝火上昇,怒氣難平。
面對種種不公不義,震撼、憤怒,是合理的反應。這樣的反應,是由心中的良知所點燃,是對正義的渴望所激起,好過麻木的看客,更好過起哄的圍觀。在某種程度上說,這是一種可貴的、甚至是高尚的情感。
憤怒誠可貴,但如果用謾罵代替了審思——如一些盲目偏激的網絡跟帖;用怒火焚毀了自省——如一些事件中的互相指責,任由怒氣肆意流淌,也可能模糊掉理性的邊界。
作為一種極端情緒,憤怒可能會造成對具體事件情境的『誤判』,因而漠視了當事人的想法和感受,忽略了一些微妙的道德困境。比如『挾屍要價』一事,漁民在打撈屍體時的心態、打撈公司背後的利益運作,都不是簡單的道德激憤能夠澄清的。
從社會層面看,憤怒也是一種容易傳染的情緒,怒氣的蔓延會在社會上彌散不健康的戾氣。憤怒更可能帶來對一切的懷疑:真誠可能被理解成造作,善良可能被解讀為虛偽,而美麗則可能是『整過容』的。
揭露丑聞,報道真相,做社會的『扒糞者』,並不是要制造憤怒、埋下怨恨,而是希望能激濁揚清,既保護弱者利益、守衛價值底線,更激勵社會進步。如果只剩下憤怒,則『瞭望』也好,『扒糞』也罷,都沒有意義。
要消解怒氣,需要在憤怒之外,保持一份反思,尤其那些『公義憤怒』:對公權力失職、失衡、失范帶來的不公不義的憤怒。『三最』國土分局局長激起民憤,除了譴責,更需厘清其後權力失控的原因,是地方的『土地財政』依賴,還是混亂不清的管理、監督體制?為高分考生『被落榜』鳴不平,也該思考高考的『糾錯機制』,思考如何完善責任避免問題再次發生。頭腦發熱的憤怒,只是一時之快;清醒冷靜地思考,纔能在亡羊補牢中不斷前行。
而對於『道德憤怒』:那些因道德滑坡、人心不古而產生的憤怒,應有『內自省焉』的自覺。讀到『模仿領導簽名,3年虛報1235萬元』的新聞感嘆『唯權是從』時,不妨問問自己可否有質疑上級、權威的勇氣。關注『彭宇案』當事人徐老太去世傳聞再引『世風日下』討論之時,不妨想想自己是否會給摔倒的老人搭一把手。在一個泥沙俱下的年代,唯有保持自省,纔能在擁有選擇權力的同時,也盡到堅守的義務。
而對於社會的管理者,更應該問一問:這憤怒之氣,究竟因何而來,又該如何消解?如果這是源於一種自己也會遭遇同樣命運的不安,則應該如何重建信任、撫平焦慮?如果這是源於意見未受重視的『自尊心挫折』,那應該如何暢通表達訴求和反饋意見的渠道?從根本上說,只有不斷完善國家的政治文明,實現公平與公正的社會秩序,憤怒之氣纔能漸漸消解,公民纔能以更具理性、建設性的視角厘清問題、觀察社會。
社會轉型期,各種負面事件,肯定還會不斷出現。憤怒之外,加以冷靜的反思和清醒的自省,調適好個人的心態,也調適好整個社會的心態,這些負面事件,纔能轉化為社會不斷發展前行的能量。張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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