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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啟明通訊員朱健邱淼淼)一名員工從單位保險櫃內盜竊26萬元後,為掩飾罪行,竟潑灑食用油在單位縱火,還刻意將自己的小指砍斷。經同事報警,大火被及時撲滅,該員工也被南開區法院以盜竊罪及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
河北省男子高某是本市一家工貿公司的員工,平日居住在單位員工宿捨內。今年4月25日凌晨4時許,高某趁其他員工熟睡之機,到該公司三樓經理室,鑽窗進入室內,將位於壁櫃內的保險櫃搬至一樓,並用鐵錘、鐵棍將保險櫃砸、撬開,將內存現金26萬元竊出後,用塑料袋包好並藏匿在公司一樓天花板內。隨後,高某為破壞犯罪現場以逃避法律追究,從公司二樓廚房內取出一桶裝食用油,將油潑灑於三樓經理室的辦公桌、椅上,並用打火機點燃,而後,高某又來到公司一樓,再次將食用油潑灑到一樓的辦公桌、椅及放置的衣服上,並用打火機點燃。為掩飾其犯罪行為,高某又用廚房的菜刀將自己左手小指第一節砍斷。後高某將同宿捨熟睡的同事叫醒,其同宿捨員工對一樓燃燒的大火進行撲救,後在對三樓大火撲救時,其同事撥打了110及119,公安及消防人員及時趕到將大火撲滅。案發後,經公安機關偵查,高某被抓獲歸案,所竊贓物已全部收繳並發還失主。
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人高某犯盜竊罪,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20萬元;犯放火罪,處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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