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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限價商品住房違規申購處理行為,日前,市國土房管局印發《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違規申購處理程序》,明確規定隱瞞家庭相關情況違規申購限價商品住房的,一經查實,將取消申請人的限價商品住房購買資格,對已經購房的,要退回已購限價商品住房或者按限價商品住房購買價格與其市場評估價格的差價交納差額收益。對於交納差額收益的,其所購限價商品住房性質不變,轉讓、出租等行為仍執行我市限價商品住房相關政策規定。
對拒不接受違規處理的,主管部門除采取法律手段處理外,還將違規情況提交違規人所在單位處理,將相關違規信息移送中國人民銀行征信機構,並通過新聞媒體曝光。
據悉,截至目前,經主管部門對3.3萬戶取得限價商品住房購買資格的家庭進行核查,發現有82人違規,其中35人已購買限價商品住房。下一步,相關部門將全部取消違規申請人員的限價商品住房購買資格,對已購房的,將按照《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違規申購處理程序》規定嚴肅處理。 (姬臻關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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