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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打工者小王向『小崔暗訪工作室』反映,在新安購物廣場一側的小巷中,有一家不到20平方米的復印店。『上個星期我和朋友去復印時發現這裡可以制作「健康證」,一個自稱是老板的中年女子還給我們看了很多為打工者制作過的健康證的底版。這種健康證上面還蓋著和平區衛生防疫站的公章,和真的證幾乎一樣。她還說,她做的健康證基本在友誼新天地、國際商場、遠東百貨這些商場裡都能蒙過。』
昨天上午9:00左右,記者來到新安購物廣場一側的底商小巷中,很快找到了讀者報料的復印店。記者走進店內,把4個人的一寸照片放到桌上後,電腦邊的男子操著武清口音問道:『你拿照片來做什麼啊?誰介紹你來的?』記者表示是遠東百貨上班的一個朋友介紹來的,還說當時朋友在這是找一位大姐做的證。似乎是聽著比較對路,男子上下打量了記者幾眼後表示,『你等會兒吧,你說的那女的是我姐,她會做健康證,但她要晚點兒纔能來,一個證20元錢,不還價。』
10:30左右,一名戴著眼鏡的中年女子走進了店內,她接過記者帶來的照片,馬上坐在電腦前操作起來,『去哪上班啊,現在管得嚴了,不過有些商場還是可以通過的,像遠東百貨就應該沒有問題。』女子還表示,『我給你做的基本上就像真的一樣,但是我這只能做和平區的健康證,因為和平區的這個版好仿,別的區防疫站派發的健康證都不好仿。』
看到記者還是有些不太相信,女子馬上把記者拿來的照片放進電腦裡進行掃描,然後開啟了電腦中的一個制作軟件,在軟件中打開了一個文件夾後,一張名片大小的健康證模板馬上出現在屏幕中間,『看見了嗎,這就是給你做出來的健康證,這上面顯示有「天津市和平區衛生防疫站體檢專用章」,這個就是最能唬人的。』記者看到,這張模板是給一名姓谷的男子做的健康證。女子將記者提供的這4張照片逐一更換在模板上,工種改為『公共場所』,而發證日期則改為2010年3月19日,又將最下面的7位編號的最後一位進行了更改。
天津市衛生防疫站:
偽造『健康證』涉嫌偽造證件罪
天津市衛生防疫站辦公室趙主任表示,『這家復印店一直模仿和平區衛生防疫站的健康證,是在鑽和平區防疫站健康證是老版本的空子。由於老版本有些用人單位還承認,所以就出現了這樣的情況。』趙主任強調,『派發健康證的部門只有衛生防疫站這個部門,這家復印小店根本沒有任何資質,就是偽造證件。全市的健康證將統一成磁卡,磁卡上有很多防偽標識。』趙主任還表示,根據《公共場所衛生條例》相關規定,該復印店已經屬於嚴重違規,相關衛生監督所將依法進行取締。同時,制作假證者已涉嫌偽造證件罪。按照我國《刑法》第280條第1款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報記者崔楠王子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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