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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交管部門將全面整治十大交通陋習。交管部門表示,對於交通違法的行人和騎自行車人,將進行警告或罰款5元至50元,拒絕接受罰款的,將被扣留自行車,阻礙執法的,可拘留5至10日。
此次整治的重點區域包括長安街及其延長線(五棵松至大望路)、前三門大街、兩廣路、平安大街等全市重點大街和全市主要大街、路口。
對於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秩序整治,交警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進行處罰,同時,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規定,『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人,公安機關可依法對其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通訊員江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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