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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士李一走下神壇,他的一些明星好友被媒體曝光。除專門撰寫《世上是不是有神仙》宣傳李一的央視記者樊馨蔓外,給這本書寫上推薦語的敬一丹、李亞鵬、馬雲等都卷入此一事件。近日,網上流傳一張北京大學教授湯一介給李一授匾的照片,引起網友熱議,有媒體記者調查確認,湯一介確曾代表中國文化書院向縉雲山國學院授牌,書院方面近日將正式回應此事。
因李一事件而被披露的這些名人,有來自媒體的,有商業大腕,也有演藝圈明星,現在還有知名學術人士。我們並不了解具體細節,這些人與李一的交往是基於利益,還是相互之間有所欣賞的簡單交往。從本質上講,道士李一與名人之間的關系,屬於社會名流交際圈。什麼是『社會名流』,我們並無明確標准,但社會發展在客觀地形成這個圈層。比如在社會或某一地區或某一領域有一定地位、一定影響力、一定話語權的人物,明星、藝人、知名媒體從業人員、商業大鱷、學術大家,甚至擁有一定職位的官員等等。
從人的基本交往內容看,這樣的交際圈跟其他社會圈層的交往規則多有相似,比如喝酒、吃飯、聊天,可能同樣會爭執、斗氣、翻臉,交往既可能有忠貞不二的友誼,也可能有逢場作戲的利用等等,再者,不論什麼人,選擇和什麼人交往也都是一項基本權利。但也應當看到,社會名流交際圈毫無疑問具有十分明顯的神秘感,交往內容和場景大多時候並不在普通公眾視野內,與一般人鄰裡之間、同學之間、同事之間的交往沒有交集。因為神秘,很多東西都是猜測,因為不了解,人雲亦雲的東西會多一些。
想象性的認識未必公道,但有一種認識可引起重視。與普通人不一樣,能夠被稱為名流的群體之所以受關注,是因為他們跟各種權力聯系在一起,政治權力、經濟權力、文化權力,他們的交往又實則難以簡單地以個人隱私待之,也就是說,社會名流的行為本身是有社會責任在裡面的。公眾並不能為他們的行為劃疆設限,但更多時候,他們的行為一旦公開,就會引發相應的社會評價。行為可能引起的社會影響,名流自身需要掂量、權衡,哪怕並不觸犯法律,事後也當有所檢視。這就是為什麼法國球星齊達內在賽場頂人事件後會向無關此一事件的兒童道歉,因為他自認為沒有給他們提供示范,這一點其實可為名流處事之鏡鑒。
按媒體的說法,李一弟子3萬,事件之走向,在形成震蕩效應,波及的范圍在擴大。但震蕩不應引致認識的混亂,對於李一與各界名流的交往,我們既不要賦予太多罪惡、丑陋的解讀,也不能視社會名流圈的神秘化為正常,神秘應當打破,光環應當摘掉,這樣一種社會交往應當有基本可把握、可視的形象。(肖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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