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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清通訊員楊毅王棟李天斌)交管部門對酒駕交通違法一直采取『零容忍』的態度,對酒駕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也日益常態化。
昨日7時05分,一輛號牌為津HY12**的夏利轎車違法停在南京路與營口道交口的非機動車道上,執勤交警上前用無線POS機進行了攝錄。這時,3名年輕男子無視交警執法,直接坐進車廂內。經檢測,該車司機張某每百毫昇血液酒精含量為87毫克,屬醉駕交通違法。據張某介紹,前天晚上他與朋友在附近的KTV唱歌飲酒,便將車停在非機動車道上,沒想到轉天早上因違法停車遇交警攔檢,被查獲醉駕。張某因違法停車被罰款200元,因醉駕被吊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800元,公安和平分局還依法給張某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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