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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士全職主婦
前年我兒子給了我一張1000元的超市購物卡,結果我給忘了,等發現的時候已經過去快兩年了,到超市詢問得知不能使用,購物卡裡的1000元錢就這樣作廢了?超市豈不是白賺1000元錢?超市表示卡的有效期一般都是一年左右,自辦卡之日起到第二年此日,到期後,超市系統自動延期3到6個月。如果過有效期太久,將面臨徹底被廢的危險了,幾乎每張購物卡背面都有提示,我真是惱火死了。
小雅點評:消費券或購物卡實質上是顧客預先支付價款後取得的付款憑證,到期後,只能說明雙方的服務終止了,卡內金額的所有權仍屬消費者,消費者可以要求延期使用,雙方可協商解決。還是提醒消費者,在拿到購物卡時,要確定使用期限,每次使用後都保留好餘額信息,卡內餘額較大,到期前難以用完,可以提前申請延長卡的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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