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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國土資源局原黨委副書記顧路平因涉嫌受賄罪今天被長興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查明,2006年9月至2009年8月期間,顧路平擔任長興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分管規劃、耕地保護、地籍、土地測繪、土地儲備交易、中介機構管理等工作。在此期間,長興兩家公司的負責人為感謝及求得顧路平對其公司向縣國土資源局承接業務等方面給予關照,先後送給顧路平現金共計12萬元,顧均予以收受。
檢察機關認為,顧路平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遂依法對顧路平提起公訴。(汪恩民黃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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