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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四個政法機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15日聯合公布通知,要求依法遏制和從嚴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動。這是近年來中國在食品安全整治方面打出的又一記『重拳』。
這份《關於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動的通知》明確指出,將『始終把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動擺在突出位置,始終保持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
近幾年來,中國發生了多起食品安全違法事件:瘦肉精、蘇丹紅、『毒奶粉』、地溝油……每一起食品安全事件的出現都在社會上引來軒然大波,不斷動搖著人們對於食品安全的信心。
2009年11月24日,在中國家喻戶曉的『三鹿』奶粉事件中,『三鹿』刑事犯罪案犯張玉軍、耿金平被執行死刑。
然而,即使如此嚴厲的懲處仍然沒有阻擋一些不法分子鋌而走險。事隔不久,中國再次發生了『熊貓乳品案』。該案三名犯罪人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被判處其有期徒刑3至5年,並處罰金。
中國公安部一位官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認為,當前對於食品安全犯罪的打擊力度還不足以震懾其他犯罪分子,也不足以制止這類犯罪行為的繼續發生。
在一個名為『強國論壇』的網絡社區,網友們認為,食品安全違法事件『長江後浪推前浪』,其中的關鍵因素就在於『食品違法經營成本太低』。『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務必以鐵的手腕根治!』
為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四個政法部門明確了各自在打擊食品安全犯罪中的職責。
中國公安機關將對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時立案,依法采取有效的刑事強制措施,快速偵破,並及時移送審查起訴。
中國檢察機關將進一步強化對立案、起訴、審判、執行等環節的法律監督,確保偵查、起訴、審判、執行工作依法有序進行。
在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定罪量刑時,中國的法院系統將不僅考慮犯罪數額、人身傷亡情況,還要充分考慮犯罪分子的主觀惡性、犯罪手段、犯罪行為對市場秩序的破壞程度、惡劣影響等。
此次,四部門聯合強調,對於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慣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以及銷售金額巨大的犯罪分子,要堅決依法嚴懲,罪當判處死刑的,要堅決依法判處死刑。
依法遏制和從嚴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動,必須依法嚴懲相關的職務犯罪行為。
鑒於此,四部門對國家工作人員觸及食品安全『高壓線』的,設置了更為嚴厲的懲罰。對於包庇、縱容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的腐敗分子,以及在食品安全監管和查處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中收受賄賂、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枉法、不履行法定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四部門要求加大查處力度,依法從重處罰。
統計顯示,2009年6月以來,中國工商部門查處流通環節食品違法案件2.1萬起。同樣在這一年,中國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食品安全案件190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30餘名,對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發揮了一定的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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