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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北京文學》
4.拆遷公司制造家庭矛盾
自己居住了幾十年的房屋無故被指違章建築,還為此遭受了錘破牆、打傷人的境遇,連一句話的解釋都沒有,老餘覺得很委屈。當著居委會乾部和開發商的面,老餘提出了3個並不過分的要求:一是要求開發商尊重歷史和事實,對房子准確定性,是否屬於違章建築?二是要求對其野蠻行為公開賠禮道歉;三是賠償經營門店損失。誰知開發商對他所提出來的問題根本不理睬,並拒絕協商。從此以後,不再有開發商上門,也不見居委會乾部上門,只有幾個手臂刺有龍蛇的小青年拿刀舞棒地在門前晃動。
上訪看來是沒什麼希望了,老餘乾脆坐在家裡守著。但他不能一刻都不離家門,可出門不到兩個小時,他的住房四面牆壁已被錘出好幾個洞。半夜驚醒,幾十噸河沙就堆在了他的大門口。進入冬天,寒冷的北風呼呼地從牆洞往裡灌,老餘整夜凍得睡不成覺,時刻擔心有人來傷害自己,人身安全得不到任何保障,但他仍然死守在他的門店。後來,他的兩間房子又被單獨用磚牆圍了起來,並安裝了大鐵門,成天被一把鎖鎖著,不讓他們一家人進出。老餘想出去,只好翻爬圍牆。有一次下雨牆滑,他沒抓住牆沿,一跤跌下去摔成重傷,斷了三根肋骨。老餘心裡清楚,只要他離開了房子,房子馬上就會拆除。他受了傷也不肯離開房子半步。但他重傷在身,又患多種疾病,加之又急又怕,身體徹底被拖垮了,整天高燒不退,妻子含淚再次把他送進醫院。
家裡不能沒人,否則他的家就會被拆,等到家被拆了,想找人都找不到,這種情況在他所在的城市經常發生。老餘把老家的侄女找來看房子。結果,拆遷公司見主人不在家,四個人強行將侄女抬出了屋子。他們對著房內又灌水又撒沙,還半夜三更在屋裡燃放鞭炮。老餘住在只隔了一條街的社區醫院裡,第一次聽見鞭炮聲從自家門店響起,驚駭得用被子捂住了自己的臉。妻子王華撥打110,乾警上門後纔制止拆遷公司的野蠻行為。好心的乾警勸他們搬家算了:『你一個小戶人家怎麼斗得過拆遷公司?』
與此同時,老餘的哥哥去老家給父親掛清明,等他回家,自己的房子已經被得到拆遷公司好處的承租戶推倒拆除了。看著好端端的房子被拆,嫂子氣得像一只發了怒的獅子,她立馬通知娘家兄弟來幫她出氣。結果,嫂子自恃人多勢眾,失手打破了承租戶的頭。她因故意傷害罪被判拘留4個月。餘老大天天去區政府上訪。區政府推給街道居委會,開發商心虛不敢出來協商,居委會只能給餘老大做工作。
沒有想到的是,拿地心切的拆遷公司竟然巧借此事開始離間兄弟感情,制造家庭矛盾。他們拿了偽造的合同和簽字去找餘老大說:『你看你爭什麼?你弟弟就比你聰明些,他比較識時務,見好就收,已經簽了拆遷協議。你爭來爭去又爭到了什麼?弄得老婆去坐牢,太不值了。房子已經拆了,你再不簽字就沒人管你了。只要你簽了字,就把你老婆放出來。』餘老大是個腦梗病人,有時清醒,有時糊涂,他沒有向弟弟求證是否屬實,帶著對弟弟的滿肚子怨氣就把拆遷合同給簽了。拆遷公司又拿了哥哥的合同去給老餘做工作說:『你看,你哥哥比你聰明些,他曉得斗不過政府,打來打去還不是把自己的老婆送進了牢房?這就叫偷雞不成反蝕一把米,你還是簽字算了,如果你不簽,政府就會強拆,以後沒人管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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