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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國慶『兩節』臨近,節日期間『加班費』問題引起廣泛關注。幾天來,北京市勞動保障部門發布消息,提醒各相關單位不能用倒休衝抵『加班費』;最高人民法院出臺司法解釋,明確了『加班費』爭議的舉證責任。但面對這些利好,仍有不少網民表示對實際領到『加班費』不報奢望,甚至有人直言為『癡心妄想』。
網民的抱怨或許有些過激,但並不全是憑空抱怨。近年來,我國加大了勞動者合法權益保障力度,但超時勞動、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問題依舊較為嚴重。以『智聯招聘』曾經做過的調查為例,去年『五一』期間有10%的職場人需要加班,但其中只有48.3%的加班者能夠拿到加班工資。法律明文規定的『加班費』,對一些『加班族』而言,總是可望而不可即。
付出勞動獲得收入,本是天經地義。作為勞動者,誰都期待能夠及時足額拿到加班工資,也希望法律武器能夠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問題是,在與用人單位的博弈中,勞動者通常處於劣勢,再加上『對簿公堂』費時費力,又常因難以提供加班記錄等事實證據而無法確保打贏官司,最後往往無奈放棄。
最高法院出臺的司法解釋對加班的舉證責任進行了明確分配,對用人單位隱匿加班證據的現象作出了法律限制,為勞動者追索『加班費』提供了進一步保護。但顯然僅有這些還不夠。現行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加班費』,對於違法行為的查處懲治卻規定不足。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是解決『加班費』這一老大難問題的必要之策。
每到重要的法定節假日,勞動保障部門總是會及時就『加班費』問題發出提示;對於勞動者有關『加班費』問題的舉報投訴,勞動監察部門也多會積極解決並予以反饋。但更應該認識到的是,用人單位不依法支付『加班費』,並非簡單的勞動糾紛,而是典型的違法行為。主動深入相關單位,檢查督促『加班費』的兌現,堅決查處和懲治違法行為,是相關部門的應盡之責,也是回應勞動者期待的迫切之舉。
對於個人而言,『加班費』不是小事,關系到勞動者的切身利益。對於國家而言,解決好『加班費』兌現難問題同樣不是小事,關系著法律的權威。期待各用人單位嚴格依法支付『加班費』,也期待勞動者勇於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更期待政府能拿出更為有效的措施,讓勞動者拿到『加班費』不再成為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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