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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拿耗子,多管閑事』、『狡猾』
『狗拿耗子』不是管閑事
俗話說:『狗拿耗子,多管閑事!』把狗去捉拿耗子視為不務正業。可是,在古代,狗的主要職責之一就是捉拿耗子。
貓的馴化遠遠沒有狗那麼早。先秦的時候,貓還屬於山林動物,逍遙自在地在山林之間游蕩,跟寵物的概念絲毫不沾邊。貓的主食是出沒於農田之中的田鼠,而不是家鼠。周代歲末舉行祭祀時,迎請的八種神之一就有貓,並且將貓和老虎歸為一類,可見貓還是野生動物。
那麼,早就猖獗的鼠患問題是怎麼解決的呢?答案是:訓練捕鼠犬。周代的官員中專門設有犬人一職,掌管相犬、牽犬的事宜。相犬就是給狗相面,看它適合不適合捕鼠。據《呂氏春秋·士容》記載,齊國有一個很有名的相犬師,他的鄰居委托他買一只能夠捕鼠的狗,相犬師經過一年纔替鄰居買到,送給鄰居的時候,相犬師說:『這是一只好狗,要善待它。』
鄰居很聽相犬師的話,因此這只狗的伙食標准很高。可是,奇怪的是,一連幾年,這只狗連一只老鼠都沒有捉拿歸案。鄰居去向相犬師詢問原委,相犬師來到鄰居家,仔細地觀察了一番,然後對鄰居說:『哎呀!我看錯了!這是一只獵犬啊!它的志向是捕捉獐、野豬和麋鹿,而不是小小的老鼠。你想要它捕鼠,就把它的後腿綁起來,讓它明白自己的任務到底是什麼。』
鄰居依言而為,將狗的後腿綁了起來,狗果然開始捕鼠。
至遲到西漢時期,貓已經被馴化,專門用來捕鼠。唐代貓的家族開始大規模地繁衍起來,家家戶戶都開始養貓捕鼠了。到了今天,貓更是被作為寵物豢養,捕鼠的功能逐漸退化。狗呢,看見老鼠目不斜視,動都懶得動一下,當年捕鼠的職責大概早就從基因中刪除了。
『狡猾』本來是一項罪名
『狡猾』是什麼意思不用再解釋了,人人都明白。『狡猾』還有一個同義詞『狡獪』,一並在本文中詳加解釋。
『狡』的本義是小狗,《說文解字》:『狡,少狗也。匈奴地有狡犬,巨口而黑身。』不過,《山海經》中還有不同的說法:『有獸焉,其狀如犬而豹文,其角如牛,其名曰狡。』這種叫『狡』的獸大概後來滅絕了,因此應當以許慎的解釋為准。『獪』的本義就是今天說的狡猾,不過『獪』含有詭計多端但是又容易敗露的意思。『猾』的本義是亂,比如『蠻夷猾夏』,蠻夷擾亂中原。揚雄的《方言》中注解說:『小兒多詐而獪,或謂之猾。』《正字通》中記載了一種海獸的名字叫『猾』,這種海獸滑溜溜的沒有骨頭,老虎把它吃到口中,卻無法下嘴去咬,相反,吞到肚子裡之後,『猾』反而從裡面把老虎的內髒全吃光了!
鮮為人知的是,三國以前,『狡猾』是一項罪名,學者賈麗英認為,它『指惑亂主上,傾亂朝政,貪污受賄,營私舞弊以及為脫己之罪而誣告他人等具有「詭詐性」的犯罪行為。但是,如同漢代其他罪名一樣,「狡猾」之罪又具有罪名模糊、不易操作等特點,隨著立法技術的進步,在三國時期此罪被更加具體而量化的條文所替代,「狡猾」之罪從刑法典中消失。』罪名模糊、不易操作的特點恰恰符合『狡猾』這個俗語的語義:狡猾的家伙雖然看起來很壞,可是又滑得像條泥鰍,抓不住他的罪名。
『狡』既然指小狗,那麼『狡獪』順理成章地就跟小兒有關。『狡獪』最早是指小兒游戲,出自曹丕所作《列異傳》:『北地傅尚書小女,嘗拆荻作鼠,以狡獪,放地,荻鼠忽能行,徑入戶限土中。又拆荻更作,咒之雲:「汝若為家怪者,當更行,不者不動。」放地,便復行如前,即掘限內覓,入地數尺,了無所見。後諸女相繼喪亡。』荻是蘆葦。這種用蘆葦變成的小老鼠居然能跑動,傅尚書的小女兒真是心靈手巧。
陸游曾經寫過一首《示子遹》的詩,其中有『詩為六藝一,豈用資狡獪』的句子,自注道:『晉人謂戲為狡獪,今閩語尚爾。』從這些早期含義中,『狡猾』和『狡獪』纔慢慢引申出今天的語義,即詭詐多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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