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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貴州關嶺派出所副所長開槍致人死亡案17日在遵義開庭審理。受害者家屬和部分新聞媒體旁聽了本案的審理,案件將擇期進行宣判。
起訴書中稱,張磊在依法處警過程中,遭到被害人坡貢鎮堯上村村民郭永志、郭永華的暴力阻撓和攻擊時,經鳴槍示警無效後,近距離開槍造成了二被害人死亡。張磊的行為是制止二被害人不法侵害行為,具有防衛性質。二被害人以暴力方法抗拒人民警察執法履行職責,具有明顯過錯。但二被害人實施的不法侵害行為尚未危及張磊的生命安全,張磊槍擊導致二被害人死亡的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相關規定,且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因此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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