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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報綜合電17日,陝西省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謝朝平涉嫌非法經營罪的證據不足,決定不予批准逮捕,退回公安機關繼續偵查。17日上午謝妻李瓊到公安局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下午3點,謝朝平乘警車離開臨渭區看守所。
立案偵查渭南警方赴京抓人
17日,在新聞通氣會上,渭南通報了『8·9』案件的進展情況。渭南市文化市場稽查隊新聞發言人通報稱,6月27日,渭南市文化市場執法人員接到群眾舉報,先後在渭南城區、華陰市等地發現並暫扣封存疑似非法出版物《大遷徙》8352本。調查後確認《大遷徙》為非法出版物。7月23日,渭南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依法將此案移交渭南市公安局臨渭分局立案偵查。7月28日,渭南公安、文化聯合調查組赴山西、北京等地調查,火花雜志社出具了編審委員會未審閱此書等相關證明。接到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移送的案件後,臨渭分局8月9日立案偵查。在北京市公安機關配合下,8月19日對犯罪嫌疑人謝朝平依法拘傳。8月20日依法對其刑事拘留。
公安機關查明,今年5、6月間,謝先後於北京、河南、河北等地伙同他人在未經相關部門依法審批的情況下,違法出版、印刷《大遷徙》(《火花》2010年增刊)2萬冊。6月26日,謝將該書托運至臨渭區,在大荔縣、華陰市等地委托他人非法銷售,並承諾給銷售人員回扣。為了謀取利益,他將每本成本只有5.20元的書標價50元,涉嫌非法經營金額100萬元,涉嫌非法經營罪。9月13日,臨渭分局依法向臨渭區人民檢察院提請對謝朝平審查批准逮捕。
證據不足檢察院不予批捕
臨渭區人民檢察院新聞發言人張菁說,接到臨渭分局提請批准逮捕書及案卷後,檢察院全面審查了該案的事實和證據,並依法提訊了犯罪嫌疑人謝朝平。謝朝平對自己非法經營的違法行為有了深刻的認識,並表示了真誠的悔意。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謝朝平涉嫌非法經營罪的證據不足,決定不予批准逮捕,退回臨渭分局繼續偵查,檢察院希望謝朝平能夠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
新聞背景
今年8月19日,陝西渭南警方進京將原《方圓》雜志記者、作家謝朝平刑拘押回渭南,該案經媒體披露後引發社會各界廣泛熱議。謝朝平自費出版的《大遷徙》一書,披露了渭南市官方在三門峽移民問題上存在的行政不作為及各種涉嫌存在的貪腐問題。
因《大遷徙》系以《火花》雜志增刊的形式出版,由於出版前雜志社未及時向主管部門報批,渭南警方認定此刊物為『非法出版物』,並將該書作者謝朝平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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