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 日前,被稱為武漢東湖高新區『基本法』的《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條例(草案)》在武漢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上提交審議。
根據該條例,武漢東湖高新區將作為武漢市政府的派出機構,行使市級經濟管理權限和社會行政管理職能,有權制定開發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依法管理土地使用、對投資項目審批等,並負責轄區內的治安、教育、文化等社會管理事務和招商引資、人纔引進等,真正實現辦事不出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