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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張先生說,前兩天,他與幾位好友聚會,一時高興多喝了幾杯。第二天早起,他發現自己的手機已不見蹤影。後來,張先生從朋友處得知,自己曾酒後拿著手機四處送人,還扔來扔去,手機可能就是在『撒酒瘋』時弄丟的。而張先生聚會的那家餐廳也表示並沒有撿到張先生遺失的手機。
『手機丟失後,我想補辦一張手機卡,結果通信公司告訴我手機已欠費,光長途話費就300元錢。』張先生在生氣之餘,後悔自己在酒桌上貪杯,導致自己『賠了手機又折話費』。提醒市民,雙節期間飯局較多,千萬不要貪杯多喝酒,避免遭受財物損失。(記者張文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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