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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日報報道記者日前獲悉,昆明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昆明市公職人員因公出國(境)、出省學習考察紀律規定》十條禁令,其中就因公出國(境)、因公出省均進行了明確限制,規定凡因公出國(境)學習考察者,須於回國20天內向市外國專家局或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外僑辦提交內容豐富、詳實並不少於3000字的出訪報告。
公款旅游雖一再禁止,但仍禁不勝禁。這回昆明的『3000字出訪報告』規定一出臺,就被輿論廣泛關注。其實大家所關注的,並不是此新聞的『新鮮』,而是這樣規定是不是管用。幾乎眾口一辭:不怎麼管用。3000字,固然難得倒某些領導,但難得倒領導秘書嗎?況且,『內容豐富、詳實』誰來鑒定評判?當這些條件都不能得到完滿回答時,這樣規定的可信度就難免讓公眾生疑。
(韓風摘發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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