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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9月29日訊
9月27日晚,東陽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在『利劍11號』行動中,針對利用POS機套現進行打擊,傳喚了6名嫌疑對象。
自今年2月以來,東陽共破獲銀行卡犯罪案件56起,其中涉嫌POS機套現非法經營5起,涉案金額2000多萬元。
6臺POS機套現600餘萬所謂信用卡套現,是指信用卡持卡人不通過ATM或銀行櫃臺等正規渠道提取現金,而是通過一些非法中介機構以刷卡消費的名義取現。目前常用的套現手法主要有通過中介POS機刷卡付手續費套現和借助互聯網,通過諸如支付寶等網絡支付工具,進行虛假交易套現。
29歲的東陽南馬鎮人吳某,就利用銀行發放的POS機,幫助信用卡持有人套現,從中賺取手續費。
2009年1月至12月,吳某以開五金商行、飾品店等名義,先後向銀行申請辦理了4臺POS機。截至今年5月底案發,吳某用這4臺POS機幫助信用卡持有人非法套現200餘萬元。
2009年12月底,吳某按刷卡數額的0.5%支付好處費,租用他人一臺POS機,幫助信用卡持有人非法套現158萬餘元。今年5月,吳某通過QQ聊天,購買到一臺用戶名為江西某公司的POS機,放置在東陽一家五金商行內,幫助信用卡持有人非法套現。
通過這購買或租用的6臺POS機,吳某共套現600餘萬元。
7月2日,吳某被依法逮捕。吳某非法經營獲利的6萬餘元被追繳,此案現已進入司法審理階段。
透支後拒不歸還39歲的東陽橫店人沈某,2004年向某銀行申辦了一張貸記卡。截至案發,沈某欠下銀行本金25345元(包括透支息5399元、年費50元),利息、滯納金17767元,共計43100多元。發卡銀行於2006年8月開始,就向沈某催討,但沈某更改了聯系方式,拒不歸還。今年6月,懾於警方壓力,沈某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主動退出贓款43100多元。
9月初,沈某被判處管制8個月。
銀行發卡及管理存在隱患東陽警方將相關案例匯總分析後,發現一些發卡銀行在發卡及管理環節存在著諸多問題。
各商業銀行為了搶佔市場份額,放寬了銀行卡的准入條件。有些持卡人根本沒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銀行竟默許申請人隨意虛構;有的則僅憑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就給予辦卡,致使不法之徒有機可乘,信用卡犯罪高發。
對此,東陽警方對存在問題的發卡銀行發出了36份有針對性的整改建議書。
據金華日報徐步文張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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