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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財政廳原副廳長、省政府金融辦公室原主任(正廳級)肖曉鵬,在還有6年就將退休的一段時間裡貪污577萬。雲南省普洱市中級法院對肖曉鵬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20萬元。檢察官與肖曉鵬談話時,他淚流滿面地說:『我落到今天這個地步,不劃算啊!』
在眾多落馬貪官的懺悔錄中,我們讀到的最為深刻的反省或者對其他潛在貪官的現身說法,都差不多是一個主題——不劃算。怎麼不劃算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貪官們看到別人待遇比自己高,住房比自己好,便產生不平衡的補償心理,特別是那些買官賣官者。買者認為:我當上官時要把成本賺回來,不然不劃算;而賣官者認為,我提拔你,你只給這點回報,也不劃算,買賣雙方抱著這種病態心理,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不能自拔。而一些年齡偏大的貪官以為,自己工作幾十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過去收入少吃了虧,現臨近退休該撈一把,為晚年留條『後路』,也算是對過去的補償,不然『不劃算』。結果,必然被『不劃算』領進監獄。
另一方面是蹲大牢後,貪官們仔細一算還是『不劃算』。因為貪腐而葬送自己的政治前程、經濟收益、人身自由、家庭福祉、身敗名裂、身餡囹圄,還有別人鄙視的眼神,確實是算錯了賬。難怪一位離退休僅一年時間,但卻大肆侵吞國有財產的貪官。在檢察官對其進行審查的當晚,趁辦案人員不注意時,痛苦地拿起辦公桌上的煙灰缸猛砸自己的手: 『我怎麼這樣貪財,晚節不保。』要不是辦案人員及時發現,他的一只手都將被砸斷。
一些官員從以前的『兩袖清風』到『心旌搖動』,皆是因為『不劃算』。錢,只有花掉的那部分纔是真正屬於你的財富。你就是家纏萬貫,倆眼一閉,剩下的錢你知道誰花了?冤不冤?就像小品說的,這世上最痛苦的事,就是人死了,錢沒花完。(比人活著錢沒了還痛苦,只要活著,錢沒了,還可以賺。)好好的高官不做,結果因貪返貧,一分錢沒花著,還搭上個人財產全部沒收,名譽掃地慘不慘?
說白了,只要你心裡裝著『不劃算』,你永遠都不會『劃算』。在位因『不劃算』貪色貪錢,被查處連自己應得的那部分也得不到了『不劃算』。這是一道為官者必解的『人生方程式』,馬虎不得,唯一的解就是: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為官。
每個官員的權力都是人民給予的,讓權錢色交易者劃算了,人民就不會劃算,國家的專政永遠都不會讓搞權錢色交易的官員劃算,這是立黨為民的基本宗旨。(羅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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