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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消息:新加坡《聯合早報》9月16日發表文章,題為《笑談『買刀實名制』(作者楊永欣)》,以下是全文:
廣州近日開始推行亞運期間的『買刀實名制』:市民如需菜刀、大型水果刀等管制刀具,必須在指定地點購買,並要登記身份信息與購買用途。當局也規定,如果市民隨身攜帶未加防護的危險性刀具,將處以罰款並沒收刀具。
『買刀實名制』其實並不『新鮮』,上海舉辦世博會期間采用,北京也曾推行。因此,即將舉辦亞運會的廣州,在維持社會安全的重大壓力下,沒有理由不『跟風』。
問題是,『買刀實名制』是個務實的制度麼?若進行『成本-效益分析』,成本是推行這個制度的行政工作、對一般市民所帶來的不便以及市民所需犧牲的隱私權;效益則是稍微更安全的亞運會環境。
成本不算高,行政工作和市民的不便都是可以接受的代價,至於隱私權,我個人認為是一些閑著沒事做的人所嘁的口號。不過,效益也很低:廣州近年來持刀傷人案有明顯減少趨勢,『買刀實名制』好像多此一舉;有心作惡的人,即使是在這一制度下,也不至於無法弄到刀具,而他們當中也不乏不在乎身份泄露的人,尤其是要向社會泄恨的,『買刀實名制』起不了阻攔的效用;為省卻登記的麻煩,大多商鋪為了客人方便,相信不會嚴格執行,這樣一來,『買刀實名制』很可能淪為形式上的制度,毫無實質意義。
既然效益不比成本高,理論上,『買刀實名制』不應該推行。當然,到了接近亞運會的關鍵時期,我相信沒有廣州或廣東官員願意站出來說『買刀實名制』不務實,畢竟,若之後發生持刀傷人案件,他們難以承擔責任。這也反映了中國官員的矛盾,沒有所謂的『成本-效益分析』,即使知道某些制度或措施不務實、不符合經濟效益、甚至不合邏輯,但只要能小幅度減少危機,推行也是必要的,沒人願意面對出事後可能被問責的風險。
禁刀其實不能有效解決社會上的安全問題,在中國,很多人作案,是因為社會或經濟原因迫使他們那麼做、或是他們對社會極度不滿,借作案來發泄或『宣傳』委屈。解決這些問題,纔是維持社會安全的最根本辦法,禁刀治標不治本。
要建立一個真正安全的社會,就必須從根本著手解決問題,例如盡全力解決民怨、縮小貧富差距、提高最低工資、擴大公安隊伍陣容、加強社會公民教育等。
『買刀實名制』讓我感覺更像是一場秀,目的在於讓市民覺得政府正在做一些工作。若刀被視為具有殺傷力的工具而必須實名制,推而廣之,往後是否買油、買火柴、買老鼠藥、買棍子等也都要實名制呢?
當然,實名制有它一定的用途,之前在中國推行的『網吧實名制』、『手機實名制』、『火車票實名制』等,都是能夠協助解決問題的制度,例如『網吧實名制』和『手機實名制』能夠防止一些人或組織的詐騙活動、『車票實名制』則能夠確保到了供應最緊張的春節時期,火車票得到更公平的分配。我不是個維護隱私權的人,若社會有需要,就必須實施實名制,因社會需要重於個人隱私。不過,我也認為,實名制應該妥善地運用在適當的領域裡,避免濫用,事先有必要進行『成本-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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