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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骨皆枯還能堆出個一將功成,基金行業砸著千億的錢,卻堆出個片片蕭條。』最近,中國基金業亮出了上半年巨虧超過4000億人民幣的成績單。但是,『蕭條』只是相對來說,在利潤巨虧的同時,基金公司卻以超過140億的管理費賺的盆滿缽滿。(《中國經濟周刊》9月28日)
基金投資,在本質上是投資者向基金公司讓渡資金投資決策權的信托關系。但是基金公司的管理費卻不與業績掛鉤,不管投資者的收益,自己旱澇保收,這是基金業的恥辱,更是市場經濟的恥辱。
投資者不是傻子,不會對『自己虧損,基金公司賺錢』的現實心如止水,他們一定會發出自己的聲音,如果投資者的要求得不到合理的回應,投資者就會『用腳投票』,用贖回基金、不再購買基金的實際行動表達對基金業的失望和不滿。等到那個時候,基金業就會明白,『旱澇保收』只是飲鴆止渴,帶來的將是基金行業的『滅頂之災』。
實際上,基金業的『旱澇保收』,本身就不合法。我國《基金法》明文規定,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人應當對基金財產『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可基金業究竟是如何盡職守則的呢?基金業的虧損,究竟是經理人的無能,還是基金業大量開設老鼠倉自肥的結果呢?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上半年基金行業出現如此巨大的虧損,作為托管方的銀行,是如何盡到『謹慎勤勉』義務的呢?基金業面對巨額的管理費、銀行業面對巨額的托管費、相關人員拿著嚇人的高薪和獎金,這難道是在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嗎?
遺憾的是,《基金法》對基金虧損的懲處原則不清,對投資者的救濟途徑缺乏具體規定,導致投資者面對巨虧只能指著基金業『罵娘』。
基金公司按照基金淨值的一定比例逐日計提收取基金管理費,導致管理費的多少,只與基金規模有關,與基金收益沒有根本性聯系,致使基金公司只關心基金規模,而沒有代投資人理財的責任感。問題還不止於此。在美國這樣規范成熟的國家,基金業還存在駭人的黑幕,更何況監管不嚴的中國。比如,證券公司給予基金公司交易費回扣,換來基金公司以投資人的錢做無謂的交易;比如,臭名昭著的『老鼠倉』。基金公司的巨額虧損,建議證監會好好查查,讓中國基金業的黑幕也見見陽光。
基金業要完成救贖,需要從多個方面進行努力。首先是完善我國的基金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實施細則,讓抽象的規定更具有可操作性,讓投資者有自己維權的武器。其次,需依賴證監會的嚴格監管,打擊基金業的『黑幕』和『潛規則』。第三,需要降低公募基金的門檻,讓基金業在充分的市場競爭中改善服務,以質取勝。第四,改革基金管理費的收取辦法,應分為基礎管理費和浮動管理費,基本管理費保障基金公司的日常經營開支,浮動管理費與基金業績掛鉤。第五,應強行規定管理費應該隨著基金規模的擴大而下降,從而體現出規模效應帶來的優勢。
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和專業分工的深化,『以機構投資者為主,以自然人投資者為輔』,已經成為投資市場發展趨勢。在各國,基金都是機構投資者的主體;在我國,基金對金融市場的影響也越來越大。但是,投資者對基金業的信任程度,直接決定著基金業的發展。因此,我國必須高度重視和認真解決基金業『旱澇保收』這一違背市場化原則的問題。 (郭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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