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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節七天長假即將來臨,不少消費者在假日期間都會選擇出門旅游,因此消費者在選擇旅行社時應當注意『兩要』:一是要看清旅行社名稱、地址、許可證號、經營范圍,一旦發生旅行社違約或服務質量等問題,這些都是投訴的重要依據;二是要提防沒有社名、地址,只有報價線路和聯系電話的旅行社,此類多為旅行社掛靠或承包部門,一旦發生消費糾紛,游客的權益將無法得到保護。
此外在選擇旅行社方面還有一個重要因素就是不要用報價高低來決定取捨,切忌『越便宜越好』的消費誤區。旅游的費用一般由以下七項組成: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景點門票費、導游服務費、旅游意外保險費和其他旅游過程中要發生的直接費用,即旅游綜合服務費。旅行社開出的價格通常有三種:一是全包價,即上述七個方面的價格都包;二是半包價,即旅行社代辦一部分,旅游者到時再出一部分錢,如用餐費、景點門票費等;三是小包價,即只代辦交通票或異地住宿酒店預訂,其餘都是旅游者自理。游客在報名時一定要問清收費價格中包括哪些部分,還有哪些需要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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