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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石家莊9月30日電(記者朱峰)河北省邯鄲市一家醫院的醫護人員給產婦做手術後,因醫療過失導致女嬰出生後腦癱。記者30日從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日前作出二審判決,維持原審關於醫院賠償女嬰人民幣159萬多元的判決。
2004年10月28日,梁某入住邯鄲一家醫院婦產科待產。29日凌晨,醫護人員為梁某做了側切手術,隨後醫護人員卻在為另一位產婦接產後又返回為梁某接產,產下一女嬰初診為缺氧缺血性腦病。
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應認定醫療方過錯因素是導致患兒腦癱後果的主要因素。判決醫院支付梁某及女嬰醫療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594498.5元。
原告、被告均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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